县图书馆组织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
- 发布时间:2018-01-15 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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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隆德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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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上午,县图书馆组织职工学习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11月4日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这是党的十九大之后出台的第一部文化方面的法律,对于进一步健全我国文化法律制度、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馆员通过“国家公共文化云•共享直播”平台,收看由北京大学教授李国新主讲的《公共图书馆法》解读专题讲座直播,学习了公共图书馆法在办馆条件、政策支持、经费预算、文献收集、信息共享、总分馆制、免费服务、数字资源建设、读者文明借阅、馆舍和流动服务设施、自助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具体规定,明确了公共图书馆事业的重要地位和发展方向。
李国新教授深入浅出的解读让在座的馆员受益匪浅。通过本次培训,使大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有了更深刻的了解,讲座结束后,同志们就学习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和条文细节展开了专门的学习研讨会议。会上,大家结合自身工作岗位实际情况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展开了热烈的交流和讨论,并认真做出了书面心得体会和学习笔记。大家纷纷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会认真学习和贯彻《公共图书馆法》的相关政策,要把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与贯彻落实《公共图书馆法》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提升图书馆服务效能,为读者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服务,进一步推动图书馆事业繁荣发展。